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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泰宏公司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2亿元案开审
发布时间:2017-11-16  来源:中新网

  庭审现场

  中新网昆明11月15日电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15日开庭审理昭通泰宏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德坤、监事朱胜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该案涉案金额达2.2亿余元(人民币,下同),受害人接近1000人。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德坤、朱胜辉利用二人经营把持的昭通泰宏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各种渠道散发宣传单向社会公众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采取虚拟项目融资、冒用他人项目名义虚假融资、违反相关金融规定超额融资、违规自融自保、以融代还、同一融资项目旧债未偿再次融资、将所融资金挪为他用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大量融资。从2014年6月到2016年5月,在两年不到的时间里,非法集资2.2亿余元,受害人接近1000人。

  该案因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案件卷宗多达130余册,属于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因案情复杂,预计该案的庭审时间将超过10日。

责任编辑:赵宏兵
关键字:昭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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