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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多部门凝聚公益诉讼合力
诉前检察建议纳入市区级考核
发布时间:2018-08-24  来源:法制日报

  2017年11月,胡丽鸿和徐承杰第一次通电话。

  “我们现在正办理283户网络外卖个体商户的案子,可是资料不完整,能不能提供他们的准确名单?”

  “你在单位吗?我马上过来。”放下电话,徐承杰就赶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

  此后,双方因为一份检察建议,从提出到反馈跟踪监督情况,持续沟通半年之久。

  作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检察官,胡丽鸿觉得,行政执法单位都很配合,工作顺畅愉快。

  在双流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徐承杰看来,检察建议让行政执法部门意识到工作中的问题,从而更好地依法发挥部门职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

  近年来,四川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完善综合治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有的检察建议存在内容空洞笼统、督促整改无强制性、欠缺跟踪机制等问题,为此,四川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的办法和措施。

  内容明确提升内在权威

  2017年11月,胡丽鸿接到侦监部门的线索:2016年至2017年9月,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冯某在283户个体工商户未提交登记资料、未取得任何审批的情况下,为他们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颁发了营业执照。根据283户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市场监管局为他们颁发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案发后,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对283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营业地址进行了核实,发现均没有实体门店。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11月分别作出撤销283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经调查核实,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撤销食品经营许可证后,长时间未办理注销手续。”胡丽鸿说,为防范网络食品消费安全风险,2018年2月,双流区检察院向区市场监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于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将283户个体工商户的工商注册登记以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撤销、注销的相关信息发送有关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上述食品经营者的后续经营行为进行跟踪监督。

  记者了解到,由于对各行业、系统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检察建议多用概括性、模糊性的语言描述相关问题,导致内容比较空洞,可操作性不强,被建议单位的整改也浮于表面、效果不佳。实践中,存在部分案件检察建议制发后,被建议单位未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的情况。

  “本院认为,根据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6条、第37条之规定,建议你局对于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个体商户依职权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7条之规定,为防止上述食品经营者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后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建议你局……”

  记者看到,双流区检察院这份检察建议没有用“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完善、责任心不强”等词语,通篇都是实实在在的法言法语。

  沟通打消行政部门顾虑

  收到检察建议后,双流区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研究整改措施。

  徐承杰告诉记者,3月5日,区市场监管局针对检察建议回复检察院,已注销283户工商户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撤销、注销情况发送至“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总部,将继续跟踪监督上述食品经营者的后续经营行为,有效防范网络食品消费安全风险。

  “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需要加强与各部门沟通,打消行政部门顾虑,多方争取协作,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监督刚性,实现共赢。”双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胡继恒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检察院与省消费者协会会签《关于建立消费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全省16个市(州)院、88家基层院与同级监察委员会、法院、政府法制部门、环保、林业、国土、食药监、水务、工商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为推进公益诉讼,有序开展诉前检察建议工作,争取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去年7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一年来,四川检察机关提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诉前检察建议596件,食药安全领域诉前检察建议157件。

  纳入考核监督刚性增强

  检察机关与被建议单位没有隶属、管理关系,不能以层级管理关系形成相关压力促使其重视问题整改,被建议单位之间也常以没有行政职能为由相互推诿整改责任。同时,法律没有规定对检察建议不整改的法律后果,个别单位不重视检察建议,或不及时整改,或直接将检察建议束之高阁。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检察院目前初步设计的检察建议公开方式中提到,检察建议应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同时抄送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检察建议,应当报送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通过检察建议备案、抄送的形式,让人大常委会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获得其支持。

  此外,检察机关要定期跟踪了解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督促落实,汇总相关情况,及时向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汇报。被建议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应当向党委、人大报告,与被建议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整改压力,促使检察建议尽快落实。

  胡继恒告诉记者,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将纳入成都市级、区级目标考核,以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记者 杨傲多)

责任编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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