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宝 王东)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法制建设年”活动中,完善刑事案件办理制度,着重在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狠抓责任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将规范执法工作纳入到制度化、法制化、经常化轨道,全面提升公安刑侦民警队伍整体形象和执法水平,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健全办案责任制度。推行“谁承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三位一体办案责任制,将执法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环节。刑侦大队长为执法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所有执法活动负总责,抓好执法质量;案件承办人是具体负责人,对办案的实体和程序负责;分管副大队长必须严格审核把关,对案件定性的准确性和程序的合法性负责;切实形成了责任严格,职责明确,权限清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齐抓共管的执法责任机制,有效地规范了刑侦民警的执法行为。
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民警的管理,明确职责,严禁民警单独执法办案,同时,教育引导全体民警增强“程序违法一切均不合法”的法律意识,要求民警执勤执法时必须随身佩带警官证、执法记录仪和单警装备,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规定》要求着装、使用规范用语,从受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制作法律文书等各个环节严格要求,规范执法流程,减少民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真正体现在每一个执法环节中。
健全执法“四项”制度。一是落实点评制度,分管副局长及大队长坚持对执法民所办案件逐一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不规范之处,对当事民警逐项进行点评,指出错误、分析原因,以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二是落实每季考评制度,每季对刑侦大队各责任区中队开展一次执法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不规范执法行为除责令相关民警改正外,还记录在案,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三是落实案管中心“执法巡察通报”及时整改制度。刑侦大队对每期的案管中心“执法巡察通报”都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对涉及到刑侦大队的执法疏漏严令办案人员及时整改,确保办案质量;四是落实网上学习制度。刑侦大队责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利用公安网对相关的法律、法律进行学习,特别是对市局网页上的“每日学法”板块更是要每日必学,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建立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立《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规定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范围、责任承担、责任处理和责任追究程序等,凡是发生执法过错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促使民警牢记“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基本要求,真正使民警在违法违纪面前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
健全监督制度。大力实施“阳光警务战略”,依法向人民群众公开各项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制度、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支持公安刑警执法工作,杜绝了暗箱操作。
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在活动中,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抓住全面深化法治建设的核心实质,做到五个结合:把“法治建设年”活动与学习贯彻宪法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年”活动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年”活动与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年”活动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把“法治建设年”活动与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深化机关纪律作风百日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使法治建设与各项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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