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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权力”清单给末端权力戴上“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7-05-03  来源:法制网

  无锡4月30日讯 见习记者王泽艳 “近几年,我们加强对政府重大工程和招投标项目的检察监督,开展民生重点领域微权力腐败介入程序,迄今已对辖区23家民生重点单位开展预防介入40余次,推动有关单位查摆“微权力”风险点93个,列出‘微权力’清单26张……”,日前,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赢告诉前来采访的记者。

  近几年,该院针对实际办案中发现的微权力腐败多发的情况,在民生重点领域积极探索建立“微权力”腐败介入机制,成效明显。

  今年2月份,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从全国3199家基层检察院中脱颖而出,荣获全国首届“守望正义——群众最满意的基层检察院”十佳单位称号。

  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廉政约谈等多形式预防介入

  据悉,“微权力”是指基层涉及到民生领域的一些权力。这些权力微小,处在末端,运行隐蔽,不易被察觉。与广受关注的大贪巨贪相比,“微权力”失控导致的小官贪腐常常发生在老百姓身边,染指民生福祉,触动公众神经。

  据梁溪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在“微权力”介入式预防上采取多项预防手段,精准介入权力末梢,如帮助梳理微权力风险点、对风险点岗位人员开展廉洁约谈,开展专家咨询、非中标单位廉政征询等,使预防工作更有针对性。

  例如在重点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上,通过对非中标单位开展廉政征询,了解招投标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不廉洁行为;在拆迁领域,通过对拆迁户开展廉政征询,发现了补偿标准不统一、评估测算缺乏专业监督等隐患,并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及时排除职务犯罪风险点。

  记者一行到无锡地铁3号线项目部进行实地采访

  对23家单位预防介入,列“微权力”清单26张

  自“微权力”腐败介入机制建立以来,截至目前,该院已对辖区23家民生重点单位开展预防介入40余次,推动有关单位查摆“微权力”风险点93个,列出“微权力”清单26张,制作“微权力”运行流程图32个,完善管理制度100余项,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据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这23家民生重点单位覆盖金融、医疗、大型国企、行政管理机关、重大民生工程等行业领域,重点介入的单位包括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市照明管理处、市水利局、江苏银行无锡分行、第五人民医院、无锡邮政局等,重点介入的工程有无锡市地铁三号线03、04、05三个标段、梁溪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山北街道非住宅拆迁项目等。

  地铁3号线03标微权力风险点排查表

  “微权力”清单的微权力事项主要通过依托查办案件的优势排查,借力行业内部监督摸清,如无锡照明管理处排查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倾向性的选择检测内容”等风险点,以及单位个人自查发现等形式厘清。

  “微权力”预防介入受单位欢迎 为末端权力戴“紧箍咒”

  对于检察机关开展的预防介入,很多人可能觉得这种“防范于未然”是在“挑刺”,会有排斥心理。其实不然,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许多“蝇贪”正是从小处下手一步步发展成为“巨贪”,从不起眼的细微之处预防,为末端权力念紧“紧箍咒”,能够有效降低职务犯罪风险隐患。

  梁溪区检察院的“微权力”预防介入工作受到了相关单位的称赞。“检察机关开展预防介入,能够及时预防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检察机关出面,对我们国企干部职工能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无锡市交通工程公司纪委书记强烈赞赏廉政约谈模式。

  区征拆部门相关领导则表示:“特别感谢检察机关帮我们排查风险点,你们的调查深入一线被拆迁群众,所提的建议科学也有可操作性。”

  “微权力”预防符合基层检察院职能定位 预防效果着眼长远

  该院开展的“微权力”介入式预防工作,基于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资金投入密集、权力运行集中的基层民生领域,针对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可能引发“权钱交易”行为的基层重点人员,符合基层检察院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的职能定位。

  尽管,该项预防工作可能无法百分之百覆盖所有民生领域的所有“微权力”风险点,但这是检察机关尽百分之百努力和付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全力压缩职务犯罪生存空间的体现。

  相对来说,“微权力”预防介入的有些成果在短时间内无法立竿见影,这也或多或少地引起部分人士的质疑。对此,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项工作牵涉许多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民生项目,其效果将会在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显现。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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