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是答卷人,站在新时代,检察工作面临新形势,张军检察长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必须“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这是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也是推动检察工作前进的新引擎。吉林省检察院党组围绕全面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坚持把检察事业置于新时代发展大环境中来认识、来统筹,充分认清检察机关面临的新实际、新考验,着力破解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矛盾、新挑战。今年以来,确定将检察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放在深耕调查研究上,通过省院带头、以上率下的蹲点大调研活动,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问计基层,促进检察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催生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动能。
检察机关面临的“四个考验”要在深入调研中寻求答案。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幸福美好吉林、加快吉林全面振兴的关键一年,又是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历史交汇期。在这样的历史交点上,吉林检察机关始终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这个总纲,在防控“五大风险”、适应“四个转变”、履行“四项任务”、创造“四种环境”上保持清醒头脑,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不动摇。与此同时,我们深刻剖析检察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概括起来就是“四个考验”。
一是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带来的人民对法治新需求的考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集中反映在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需要以更加优质的法治供给,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新需求。
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带来的深刻变革考验。当前,吉林检察改革正进行深度“精装修”,三年来已连续推出120余项配套措施。“精装修”后的检察体制和运行机制能否发挥最大司法效能,能否在服务社会发展变革中禁得起长久的实践检验,需要我们拿出更大的勇气来评判,更大的智慧来完善。与此同时,现代科技在检察领域的应用方兴未艾,需要我们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检察生产力。
三是反贪、反渎和预防职能转隶后带来的检察监督转型的考验。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自我完善的重大实践,是非常正确和及时的。对检察机关而言,也是强化法律监督、回归主责主业的一次有利契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如何转型?如何体现优越性和独特性?需要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的司法实践中,用不断取得的监督成效加以佐证。
四是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的考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这一要求,为检察机关承担起“公益诉讼”这一新职能指明了方向。但也要看到,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对检察机关和检察官而言,是全新的任务,党的重托、时代使命都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本领去担当和实践。
面对“四个考验”,“刻舟求剑不行,闭门造车不行,异想天开更不行,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因此,我们党组深刻认识到,检察机关只有沉下身子,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入调查研究,才能真正了解和掌握检察机关、检察事业、检察人员等各方面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出科学决策,进而找到应对考验的答案和对策。
在深入调研中积聚检察事业再启程的新能量。一是发挥调研“宣传队”作用,统一思想认识。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兴,在检察机关面临的诸多考验面前,更需要各级检察机关上下同心,共渡难关。调研工作中,调研组坚持把宣讲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必修课”,把基本理论和基础内容讲深、讲透、讲活,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基层干警认知。在此基础上,引导基层深入学习好、领会好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张军检察长讲话,同时宣传好中央、省委、最高检和省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通过与基层一起再学习、再讨论、再深化,让上级部署和要求入脑入心,形成全省上下思想共识。
二是发挥调研“播种机”作用,督促工作落实。我们坚持把“督导”作为调研的重要内容,做到“六查六看”,即:查该院在人代会上的工作报告,看检察机关职能任务履行了多少;查领导班子和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看队伍建设要求落实了没有;查该地党委在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看检察机关在当地党委地位作用发挥得怎么样;查当地政府在人代会的工作报告,看检察服务大局工作做得怎么样;查上级院对该院的考评情况,看全面工作落实得怎么样;查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该院违法违纪问题,看基层存在问题和不足。
三是发挥调研“检测器”作用,找准基层问题。我们在沉到基层调研时,通过看窗口、查档案、听汇报、问情况、阅资料,干警一个一个谈心,工作一件一件“过筛”,重在发现基层问题、找准发展症结。对过去存在的老问题进行“检测”,是否存在“遗留”,是否存在基层院解决不了的问题;对改革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检测”,是否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硬骨头”;对省院作出的决策部署进行“检测”,是否存在脱离实际,是否存在“硬下指标、下硬指标”的问题。通过面对面向广大检察干警征询意见建议,问计基层,找到破解的钥匙。我们在调研中,对摸准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下级院反馈,积极为基层院“把脉开方”,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跟踪尽快解决,做到不留遗患、不留死角。同时我们还积极帮助基层院分析本院特点,引导他们把亮点擦得更亮,打造成检察工作品牌。
四是发挥调研“黏合剂”作用,凝聚人心合力。我们在深入调研中,充分尊重基层检察人员的诉求表达,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我们注重把基层检察人员意见及时转化为关心、爱护和培养基层人员的具体措施,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条件,让他们感受到各级院党组的温度;同时,我们还注重积极引导鼓励,提振基层干警精气神,营造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工作氛围。通过这些“黏合”作用,努力达到政策畅通、工作沟通、感情融通、心灵相通。
检察机关要在坚持深入调研中转变自身作风。组织开展蹲点大调研活动,不仅为解决基层问题找到抓手,更是一次转变机关作风的实际行动。通过沉入基层大调研,全省三级院机关作风得到了扎实转变。
一是转变“漂浮”作风。“漂浮”的作风,是产生形式主义的土壤。过去,我们省院机关各条线干部浮在上面的多,沉到基层的少,抓工作也多是从文件到文件,从电话到电话。这次大调研活动,我们省院坚持领导带头,采取“包保”方式,对全省84个基层院全部调研一遍,做到全覆盖,我一人就承担了12个基层院的调研任务。而且每到一个院,都要住两天,不玩虚的、不搞形式,不与地方领导打招呼,没有地方领导陪同,而是“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面对一线干警。同时,我们还要求机关各条线也要分期分批沉入基层,有计划地开展对口调研,真正把问题搞清搞准。
二是转变“官僚”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秀传统和作风,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优势所在。我们一开始就把开展大调研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坚持在调研中放下架子,与干警一对一“掏心窝子”,面对面“唠家常”,与基层干警一个餐桌吃饭,零距离感受干警工作和生活,不仅让干警没有距离感、陌生感,而且激发出更大的主体意识和工作热情。很多基层干警发自肺腑地说,以前认为提意见没用,提了上级领导也听不到,现在跟领导面对面,可以大胆提了,因为把意见提好了,就可以直接变成省院党组的决策。
三是转变“单一”思维。过去,一些院存在着把业务工作单纯视为检察工作的全部,其他工作可以忽略的倾向;一些分管领导和机关部门,只顾自己“一亩三分地”,与己无关的一概不闻不问,“部门主义”导致工作“壁垒”问题比较突出;特别是未转隶前,一些院存在依赖侦查权行使监督权的问题,转隶后思想观念还停留在原地,等等。这种“单一”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不利于培养干部的大局观、全局观。我们开展大调研活动,由省院二级高级检察官在内的院领导带队,各部门抽调人员分组,调研内容不局限于“分管”“本业务”,而是全面了解、全面熟悉、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最后要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作为院党组的决策参考。通过这些办法,引导干部走出“就工作抓工作、就业务抓业务”的“单一”视野和思维,真正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从而为检察事业发展储备更大的发展潜能和后劲。
(作者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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