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山西讯(记者 张福生)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山西公安机关不断引深专项斗争。按照省公安厅“八个不放松”工作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又获新战果。
山西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对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始终把扫黑除恶斗争牢牢抓在手上。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亲自组织指挥斗争的开展,亲自督导斗争的推进。
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明确的12类打击重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已经积极构建起集线索摸排、线索核查、依法打击为一体的合成作战工作机制,逐级压实了工作责任。为强化对专项斗争的督导和协调,省公安厅还从刑侦、治安、刑事技术、法制等警种抽调精干警力,充实和加强对基层一线扫黑除恶侦查办案的指导力量。通过充实侦查办案力量,通过组建打击专班,通过集中梳理案件线索,及时发现掌握了一批新的涉黑涉恶线索,侦破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
为形成依法惩治黑恶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协同相关部门建立了涉黑涉恶重案要案挂牌督办、提级管辖、异地用警、异地羁押、异地起诉、异地审判机制,建立了公安纪检监察部门与公安侦查部门捆绑作战工作机制,坚持“一案双查”原则,排除办案干扰,彻查幕后问题,深挖涉黑涉恶案件幕后的腐败问题、关系网、“保护伞”。
斗争开展以来,结合不同节点、不同阶段工作重点,各级公安机关还积极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安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扫黑除恶氛围,获得了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
山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山西公安机关将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通过对一切黑恶犯罪的猛打深挖,继续不断加大斗争力度,坚决推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维护全省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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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机关近期侦破的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太原晋源警方打掉一个以王某明、王某哲为首的黑势力犯罪团伙。
3月24日,太原市公安局晋源分局打掉一个以王某明、王某哲为首的黑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12人,对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刑事犯罪案件9起。
经查,2009年以来,为谋取非法利益,以晋源区南阜村委会主任王某明为首的犯罪团伙,纠集刘某光、武某彬、范某鸿、武某杰、张某中、张某杰、刘某峰等社会闲散人员,结成团伙,对太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的南阜村“城改”工程进行暴力阻挠干扰。为达到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的目的,该团伙成员在房地产企业施工工地、办公场所为所欲为,任意打砸,殴打企业员工,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南阜村“城改”工程正常的施工秩序,使相关房地产企业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大同天镇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为首的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5日,大同天镇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李某为首的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3人,破获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案件5起。
经查,以李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是一个长期横行乡里的村霸、宗族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影响了当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2017年,在一畔庄村村委换届选举时,犯罪嫌疑人李某纠集其兄弟、姐夫、堂弟等犯罪团伙成员,现场恐吓、威胁选民、乡镇工作人员,并撕毁选票、推到票箱,阻碍选举进行,导致选举现场秩序严重混乱,选举无法正常进行。
2018年1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李某霸占该村废旧机井一眼,纠集其团伙成员威胁、恐吓村干部,并通过策划进京“上访”等手段要挟村委会及镇政府,敲诈勒索补偿金12万元。
2013年以来,该恶势力团伙在强行承包村里机井的5年期内,犯罪嫌疑人李某故意哄抬浇地价格,每小时比别人多收5元。其承包机井范围内的村民慑于李某的恶名,不敢讲价,只能按照每小时25元的高价,缴费浇地,李某从中非法获利2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阳泉盂县警方打掉一个以刘某红、郑某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28日,阳泉盂县公安局打掉以刘某红(女)、郑某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9人,破获寻衅滋事、赌博、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案件4起。
经查,以刘某红、郑某程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长期以来在盂县实施寻衅滋事、赌博、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在当地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17年12月,犯罪嫌疑人刘某红伙同犯罪团伙成员杨某、李某等人先后在盂县多个酒店组织赌博,抽头盈利共计1.2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长治武乡警方打掉一个以刘某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12日,武乡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刘某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8人,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刑事犯罪案件6起,冻结涉案财产128万元。
经查,2012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刘某国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凭借暴力和恶名,长期垄断当地某煤矿的对外运输业务,并强迫多家洗煤企业与其犯罪团伙控制的运输企业进行交易,严重破坏当地市场秩序,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晋城阳城警方打掉一个以陈某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6日,晋城阳城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陈某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缴获作案工具甩棍1条,匕首1把。
经查,2017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楠组织犯罪团伙成员杨某峰、张某杰、原某英、李某丰,通过创办公司,向社会发放小额贷款业务,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其经营中,通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向借贷人强行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非法获利10余万。
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楠将刘某叫至公司,以刘某未按期归还4300元欠款为由,指使犯罪团伙成员逼迫刘某打欠条,并将其扣留。直至刘某家人出资1万元后,刘某才得以脱身。2018年2月,陈某楠授意犯罪团伙成员强行向王某讨要欠款,犯罪嫌疑人将王某非法拘禁,采用威胁、殴打、拘押等手段,长时间限制其人身自由。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朔州朔城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13日,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打掉一个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5人,对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案件4起。
经查,自2018年1月以来,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达到影响干扰农村基层政权选举的目的,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对当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造成严重破坏。
2018年1月,朔城区某村进行换届选举,前任村干部张某指使犯罪嫌疑人李某红设法破坏选举,防止他人当选。选举唱票时,李某红冲上前将选票撕毁。为此,李某红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在李某红被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出所时,该犯罪团伙成员纠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在行政拘留所门口处燃放鞭炮,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忻州代县警方打掉一个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12日,忻州代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人,对在逃的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
经查,2017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纠集张某富、郭某等人成立了以“佛门”为名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自成立后,先后实施寻衅滋事、抢劫、殴打他人、吸毒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对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破坏。
2017年8月,该犯罪团伙多名成员手持砍刀、洋镐把、钢管、铁锹等作案工具,在代县县城湿地公园与人发生争吵并打斗,犯罪嫌疑人张某富、郭某、张某等多人持械追打受害人罗某,将罗某打倒在地后继续用砍刀、钢管殴打,致使罗某左手、左腿被砍伤,经鉴定为轻伤。2013年7月,该犯罪团伙3名成员抢劫受害人张某苹果4s手机、三星手机一部、现金300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晋中城区警方打掉一个以李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8年3月,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打掉一个以李某为首的使用“套路贷”“一车二押”方式,进行诈骗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7人,破获刑事犯罪案件4起,扣押涉案汽车一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天成公司”为依托,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闫某兄、王某、李某中、任某星等人组成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利用公司放贷后,部分欠款人无能力偿还高利贷本金及高额利息,又急于还款的迫切心理,以欠款人的名义购买二手汽车,迫使欠款人使用该车辆以“一车两押”、“套路贷”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还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临汾曲沃警方打掉一个以严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6日,临汾曲沃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严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6人,对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破获盗掘古墓葬、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案件4起。
经查,2014年以来,以犯罪嫌疑人严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曲沃县长期从事盗掘古墓葬、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运城芮城警方打掉一个以郑某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28日,芮城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郑某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人,对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破获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案件10起,扣押砍刀三把、涉案汽车一辆。
经查,201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军纠集郑某峰、张某娥、胡某泽、李某江等8名犯罪嫌疑人,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从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治安秩序。
2007年,郑某峰向保险业务员高某购买一份价值8000元的汽车保险,说先让高某垫付,但事后郑某峰拒不支付保险价款,还用恶犬恐吓高某,至今欠款仍没有偿还。
2015年1月,郑某峰和犯罪团伙成员在芮城县某宾馆以要账为由,对受害人李某进行殴打。随后,郑某军赶到,将李某强行扣押至郑某军家中,脱光李某衣服用皮鞭对其进行殴打,并强迫李某到手机店赊了一部价值1399元的手机,直到晚上李某才脱离控制。
2014年除夕,郑某军和团伙成员到程某家中索要赌债,并威胁不给钱的话,就给其家中送花圈。此后,郑某军和犯罪团伙成员再次来到程某家中,以不归还赌债为由对程某进行殴打,并强行住在其家中,威胁不给钱就不走。直到程某的父亲给郑某军1.5万元后,郑某军及犯罪团伙成员才离开。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吕梁柳林警方打掉一个以赵某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4日,吕梁柳林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赵某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6人,破获刑事案件3起。
经查,2011年以来,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把持柳林县陈家湾乡赵家庄村基层政权,长期霸占本村停车场,成立“**运业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垄断柳林县赵家庄煤矿的原煤运输业务,严重扰乱了当地煤矿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7年7月,中阳县某公司从柳林赵家庄煤矿购买原煤3000吨,该犯罪团伙利用经营的运业公司,以每吨运费高于市场价5元的价格,强行承揽该运输业务。受害企业迫于压力,将运输业务交给其运业公司承运,并支付运费共计9.9万元。
2016年11月,中阳县某选煤有限公司,从柳林赵家庄煤矿购买原煤1万吨,该犯罪团伙经营的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吨运费高于市场价7元的价格,强行承揽该运输业务,受害选煤企业迫于压力,只得将运输业务交给该公司承运,并支付运费30余万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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