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王成高 通讯员 陈蔚 陈晓敏) 3月19日,湖北省副省长曹广晶调研督导咸宁斧头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咸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小强出席调研座谈会。
斧头湖地处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和武汉市江夏区交界处,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泊、咸宁市第一大湖泊,流域面积1360平方公里,水面面积126平方公里。近两年,斧头湖水质总体改善,水生态功能正在恢复,各项监测因子除总磷外,均符合Ⅱ类考核要求。
曹广晶一行现场察看了斧头湖水质,听取了武汉市和咸宁市政府关于斧头湖水质提升整改情况汇报。他强调,斧头湖是国家考核的重点湖泊,水质改善是环保督察的重点任务。改善斧头湖水质,必须系统治理,综合施策。要从截污治污,面源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加大力度,全力改善斧头湖水环境质量。
曹广晶要求,要强力推进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应急谋远相结合,推动斧头湖水环境质量改善。二是抓应急,集中全力完成督察整改任务。要破解督察整改的重点难点,继续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全力控制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针对性实施清淤疏浚等工程,有序组织江湖连通、退耕还湖、退渔还湖等措施,加快流域内水利涵闸的生态调度,逐步修复湖泊生态环境。三是要建立健全各项保护制度,制定流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进区域绿色发展。四是要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准备工作,认真开展环保大检查、大整改,全面推动突出问题的查处和解决。同时,要抓谋远,从蓝天保卫战、碧水行动、净土行动三个方面,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咸宁市委书记丁小强表示,咸宁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要对斧头湖目前存在的问题逐一梳理。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做到畜禽养殖禁养到位、排污排放整治到位、农药化肥控制到位、含磷洗涤用品限制到位。同时,要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管理,坚持标本兼治,加大追责问责,彻底把斧头湖的污染治理好,切实推动咸宁生态文明建设。
省政府副秘书长朱慧,省环保厅副厅长周歆昕,武汉市副市长汪祥旺,咸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开文等也参加了这次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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