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文化
观演娱乐的体现者——盂县剧场
发布时间:2017-10-13  来源:法讯参考

  山西盂县剧场耸立在盂县地标性建筑文化中心E座。剧场作为传播文化的空间,不但能够提升民众文艺素养,更能成为培养市民公共意识的重要方式。剧场作为文化建筑的代表,不仅是城市精神生活的载体,更是城市内涵的象征。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一宏伟目标的提出,我国文化设施建设掀起了新的高潮,盂县剧场不仅是实现民众文化权利、传播文化艺术的殿堂,更代表着一座城市的文化品位。社会有三个层面,即技术、制度和文化。文化的内容是知识,文化的本质是精神,文化的手段是艺术。作为艺术殿堂的剧场,一直见证、体现着人类审美意识的变化和文明的进步,其中自然融入了人类精神世界的沉淀。曾经,戏曲一直在中国人的文化生活和审美活动中占据最为重要的位置,但近数十年来,中国戏曲已从主流文化滑向了边缘。在纷繁剧变的今天,目不暇接的我们难免会有许多遗失,而断然不能遗失的是民族的历史和文化。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文艺应该为民众提供更多向上、向善、向前的正能量。剧场正是坚守和弘扬传统文化艺术的平台,也是激发民众爱国情怀的场所。希望盂县剧场继续弘扬盂县文化,为盂县民众带来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文化素养和品位,助力“中国梦”。(张福锁 秦明明)

责任编辑:赵宏兵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