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新浪微博
公众号
当前位置:首页 >> 食药环综合新闻
两部门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严禁私自随意丢弃
发布时间:2017-06-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6日电 据住建部网站消息,住建部和环保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要求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

  根据通知,城市生活垃圾原则上要就地就近处置,本地不具备垃圾处置设施、条件或者处置成本较高的,可在本省域内异地或者跨省域转移处置生活垃圾。跨界转移处置的垃圾,要选择合法运营的填埋场、焚烧厂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严禁私自随意丢弃、遗撒、倾倒、堆放、处置生活垃圾。各地要按程序和要求提出跨界清运处置垃圾申请。

  两部门要求,要严格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准入。一方面,要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依法取得由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另一方面,要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要具备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能力并满足有关资格条件。

  为强化垃圾跨界清运处置过程监管,各地要建立联单制度。跨行政区域转移处置垃圾应全过程建立记录台账,来往票据全部实行多联单,留底备查。

  同时,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填报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填报。对不按时填报、不如实填报、不完整填报垃圾跨界清运处置信息的单位督促整改,并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李思韦
视频推荐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在京召开
党建引领新征程--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党建工作纪实
中暄慈善基金联合广东土之源公司为石景山区防疫一线捐赠蔬菜37吨
【两会现场】李凤芹:加速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友情链接
关于法讯参考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法律顾问  |  全体成员


服务邮箱:fxckzx@163.com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8681567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20】2423-383号 | 京ICP备17018480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02329 

      京公网安备11010702001646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8632号

法 讯 参 考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17 by www.fxck.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