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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让我获得了“法学”这一终生所爱
发布时间:2017-06-05  来源:法制网

  【人物名片】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姜明安于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校任教。姜明安的主要研究领域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宪法、国家赔偿法等。姜明安自1984年起即参加中国行政法重要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曾参与的主要立法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曾参与咨询、论证的重要法律、法规、规章有近百部。

  午后的北京大学校园处处流露着悠闲而儒雅的气息。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法制日报》记者在静谧的北京大学法学院陈明楼见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

  姜明安的办公室窗明几净,摆放着很多书。即便匆匆数年一晃而过,在与记者聊起当年参加高考、在北大求学以及毕业之后参加工作的往事时,姜明安的记忆依旧十分清晰,述说很多细节就和他上课一样生动,仿佛是不久前刚刚发生的一般。

  作为国内行政法学界的权威,从姜明安口中娓娓道来的,不仅是他个人学习、工作、成长的经历,也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难忘历程。

  讲述人:姜明安

  与学生一起参加高考

  我小时候家境很不好,父亲在县城做火车搬运工,母亲带着我们兄弟姐妹6个住在离县城30多里地的乡下。那时农村实行人民公社制,社员在生产队劳动挣工分,凭工分分到粮食和其他生活资料。我们兄妹小,没有劳动能力挣工分,因此,大哥小学毕业就回家干农活,二哥小学上了两年就辍学回生产队放牛种地。他们牺牲了自己宝贵的受教育机会成全我和弟弟妹妹读书。我上学的学校离家有五六里地,每天天不亮我就起床做饭吃饭。所谓“饭”,就是一些杂粮野菜之类,很少能吃到真正的大米饭。晚上五点左右放学回家,放学时离天黑还有一两个小时,我往往利用这一两个小时在回家路上找一个僻静的庄稼地看小说,凡是学校图书室里有的小说,我几乎全借来看了。

  我当了4年空军,在民航机场服役,当时民航也隶属于军队。刚开始,我做报务员,一年后调政治部工作,后来我改做放映员、图书管理员等。复员回农村后,我做大队团支部书记,后又被公社党委抽调参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1975年,我被推荐参加工农兵学员文化课考试,我自认为考得很好,但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我被安排上了我们县里自办的“五七大学”学习。“五七大学”是以劳动为主,学习为辅,曾经在洞庭湖畔砍芦苇和围湖造田。

  1977年10月,我刚从“五七大学”毕业分配到本县天井中学教书两个月,就从报纸上看到了恢复高考的消息,我反复看了几遍,确定我仍有报考资格,那时我已经过26岁了。当时,我非常激动,当即决定报考,因为我一直有一个上大学的梦。

  我当时在中学教的是高中毕业班的语文和政治课,我告诉学生,我将和他们一起参加考试。我制定了备考计划,白天给学生上课,晚上和他们一起挑灯夜战。那时农村中学学生的底子特别差,我不仅要辅导他们的语文、政治,还要辅导他们的数学、历史和地理。当然,辅导他们的过程也就是我自己复习的过程。后来,我和我的近100名学生报名参加了当年的高考。

  我小时候的理想本来是数学,原本是希望报考理科的。因为“文革”的原因,我初中没有读完,物理、化学基本上没有学过,不敢报考理科。报文科时,我选择了政治、历史、哲学等,那时不知道法律、法学,高考被法学专业录取是组织安排的。

  上大学后恶补两大短板

  我的“初恋”是数学,法学对于我而言,是“先结婚,后恋爱”,但后来我是真正爱上了她,几十年对她不离不弃。1977年高考对我个人的意义就是,让我获得了我的这一终生所爱:法学、法治。此后我即与法学、法治结下了终生不解之缘。

  进北大后,一件事让我至今印象较深,那就是一些同学自发组织对特定理论问题进行研究。当时,有同学写出成千上万字的论文,在同学中传阅。这种课下的研讨活动对我影响很大,促使我独立思考,促使我看更多课外书籍,以寻求答案。

  进北大后,我在学习上有两大短板:一是外语水平几乎为零。我在上世纪60年代上初中时,学过1年俄语,到上大学时连字母都忘记了;二是在湖南乡下生活20多年,不会讲普通话,与老师同学交流极为困难。如何弥补?只能是下死功夫突击。进学校后,我本来准备学英语,但英语老师迟迟没有到位,我只得进俄语班,经测试基础太差,分到“慢班”,一年后再经测试认为水平明显进步被转入“快班”,又一个学期后,经测试认为已掌握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获得免修资格,之后开始在《国外法学》杂志上发表翻译文章,这个短板算马马虎虎补上了。普通话这个短板我也花了点功夫,但收效甚微,到现在尚未攻克这个难关。可能是功夫下得还不到家,也可能是天分不够。

  对于大学时的老师,我印象最深的有四位:第一位是李志敏老师。他多才多艺,尤其是外语和书法。他精通俄语和英语。我和郭明瑞刚开始翻译俄语论文时,都是请他校对。他非常认真耐心,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们改,有时修改的部分达我们译文的一半,稿纸上改得密密麻麻。我们非常感动。现在我们自己做老师,对学生的态度比他差多了,真是不好意思。第二位是龚祥瑞老师,他是我从事行政法的引路人。他讲课激情四射,我是在他的课上第一次知道“行政法”这个词的。大学阶段和我留校工作后,他带我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带我一起为中国法治建设求索和呐喊;第三位和第四位是肖蔚云老师和罗豪才老师,我留校时,他们俩是宪法教研室的主任和副主任,我分到他们主管的这个教研室后,他们竟然答应我独立研究行政法这个过于“放肆”的要求,而且放手支持我这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为法学院的学生开设“行政法”这门新中国成立以来北大法学院还没有老师开过的新课。两年后,肖蔚云老师还为我出版的第一本《行政法学》教材作序。我刚踏上事业之路,就遇到这样开明的领导,真是太幸运了。

  对于大学时的同学,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位,一位是陈兴良同学,一位是郭明瑞同学。他们俩都是我的室友。郭明瑞和我的经历基本相同:当过兵,当过中学教员。入校后我们一起学外语,晚上一起参加各种活动,一起到五四操场看露天电影,如同兄弟。陈兴良是我们班上的学习委员,讨论课上他的发言和课下我们的交谈往往对我很有启发。在宿舍睡觉时,我们几个经常讨论一些社会问题至深夜。尽管我们后来选择的研究方向不同,郭明瑞研究民法,现在是著名的民法学家,陈兴良研究刑法,现在是著名的刑法学家,我研究行政法,但我们有很多共同的语言,我从他们俩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培养大批行政法人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中国要实行法治,当时最大最艰巨的任务是立法,尤其是行政法。我大学毕业时,中国几乎没有一部真正称得上现代行政法的法律。我参加制定的第一部行政法立法是公务员法,当时叫“国家工作人员法”,出台时叫“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84年由中央组织部和劳动人事部组织起草,起草小组15人,时任中组部副部长曹志任组长,我是以学者身份参加的最年轻的成员。之后,198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建由学者和实际部门专家14人组成的行政立法研究组,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江平任组长,我是这个研究组的成员之一,这个研究组先后草拟了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重要行政法的法律试拟稿。这些法律最后都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从而使中国行政法的体系框架得以初步建立。

  有了立法,法治建设接着要解决的任务就是执法和司法人才的培养。例如,有了行政诉讼法,就必须培养行政审判人才——行政法官。没有行政法官,“民告官”的法律就只能停留在纸面上。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与北大法学院合作,连续8年先后举办了4届高级行政法官培训班,我是这个培训班的教学组织者之一,也是这个班的主要教员之一。这个班的学员后来都成为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行政法官的骨干力量。

  至于行政法的教学、科研,其意义是不言自明的,无论是立法、执法、司法,都离不开教学科研,我一辈子的基本职业就是从事行政法的教学科研。我留校时,就我一个人专门从事行政法教学科研,现在已形成一个团队,这个团队现在是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们不仅向本科学生开设行政法课程,而且设立了行政法硕士专业、博士专业。三十多年来我们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高级行政法人才。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法治人才培养已经形成了三个特点:

  其一,更重视对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教学、培训。中国自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已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的法治理论体系,包括中国特色的法律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这个理论体系虽然借鉴了西方国家法治理论的很多精华,但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法治理论体系,它融入了中国的特有国情和中国道路,乃至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诸多元素。今天我们法学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在职培训教育,都特别注重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教学、培训。而不是像改革开放初期,使用的主要是苏联东欧国家和西方国家的教材,法律文献和案例;

  其二,更重视实际能力的培训。改革开放初期,法治人才的培养主要强调“三基”教育,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教育,在“三基”中又更重视基本知识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的法治人才培养在“三基”教育的基础上更重视其实际能力的培训。比如,许多年轻学者定期到法律实务部门,如法院、检察院、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挂职;在法学本科、研究生教学课程中增加开设各种案例研讨、分析课程,并在正式课程之外举办各种学术论坛、讲座,提高培养对象研究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其三,更重视法治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由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家对法治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因此,现在各高校对法治人才的培养特别注重外语水平的提高,特别注重国际法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制度、法治文化的教学,培养大量既懂法律,又会外语;既懂中国法律,又懂国外境外法律;既懂法律制度,又谙法治文化的复合型法治人才。

  法制网记者 杜晓 整理

责任编辑:李思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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