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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成立
发布时间:2017-04-13  来源:东方网

  法院效能再升级 沪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成立

  图片说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报道:文书送达、证据保全、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家事纠纷调解……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闸北公证处携手,沪上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正式成立,东方网记者了解到,中心成立后将首批推出包括家事类案件诉前调解等在内的四项功能,进一步提高法院效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的优质高效服务。

  据介绍,去年底开始,二中院先后与市公证协会、东方公证处、闸北公证处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对接协议》,开始了法院与公证行业诉调对接机制的探索,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补充合作内容,在此基础上,沪上首家诉讼与公证协同服务中心正式成立。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经过双方深入研究和探讨,协同服务中心首批将推出四项功能,包括对EMS未能送达的诉讼文书进行上门送达、证据保全、提升公证债权文书执行力、家事类案件的诉前调解。

  此次推出的几项诉讼服务功能将充分发挥诉讼和公证的互补作用,其中,针对EMS未能送达的诉讼文书进行上门送达,可以尽量避免EMS寄送文书不成功时,因公告送达而降低审判效率。同时,由于公证员的身份和职责特点,文书送达特别是留置送达的效力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和证明。

  证据保全方面,由公证员在证据保全工作中直接进行验证和确认,能够显著提升保全效率。公证债权文书具有执行力,对符合条件的公证债权文书进行执行程序上的规范和简化,可以提高公证债权文书的执行效率。这些合作将实现诉讼服务与公证服务的有机衔接,进一步丰富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此外,家事类纠纷调解也是协同服务中心重点合作内容。之前,二中院已在劳动纠纷、金融纠纷等几类民商事纠纷中引入了专业第三方参与调解,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公证员在家事纠纷领域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公证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这些都有利于提高调解的成功率,促进纠纷的有效解决。此次协同服务中心将多元化解决机制扩大到家事类案件领域,不仅丰富了调解主体,更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后续展开提供了新思路。

责任编辑:赵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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