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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令孩子很受伤 法官及时心理疏导送关怀
发布时间:2017-05-22  来源:中国法治网

  5月22日讯 离婚对不幸家庭的父母本人可能是一种解脱,但对孩子的心理伤害是巨大的。5月16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成功将一起离婚纠纷调解结案,并协调了孩子探视的问题,抚慰了离婚子女受伤的心灵。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08年5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小芳。由于婚前两人缺乏了解,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差异很大,两人常因家庭琐事吵闹,矛盾日益激化。在一次激烈的争吵过后,李某一纸诉状将丈夫张某起诉至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详细梳理了案件情况,并对夫妻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两人也十分平和的表示同意离婚,并约定离婚后女儿由张某抚养,李某给付抚养费。但是此时随两人一同前来的9岁女儿小芳却情绪激动,害怕父母离婚后没人再关爱自己而出现了哭泣和抽搐。

  法官观察到这一情况,马上将小芳带离了调解现场并对小芳进行了灵活的心理疏导,告知小芳其父母离婚是因为父母之间存在问题,而离婚后父母还是会一如既往的疼爱小芳,并不会因为不住在一起而减少对她的关爱。经过半个小时的疏导,小芳表示可以接受父母离婚,但要求母亲至少每周要探望一次,其母亲也连忙表示同意。其后法官又单独对小芳的父母进行了一些儿童心理健康方面的嘱咐,至此,一起离婚纠纷才真正的案结事了。(通讯员 张泽怡)

责任编辑:李思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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