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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净化民间借贷诉讼环境的三道防线
发布时间:2019-01-22  来源:人民法院报

  民间借贷诉讼环境治理是近几年社会热点之一。近年来,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热点的关切,主动将法院工作融入风险防范、社会治理大格局,着重从预防和惩治两方面入手,切实开展对民间借贷领域不诚信诉讼行为的专项整治。该院的做法,或许可以给我们带来一些启示。

  当事人诉讼诚信承诺机制,是净化民间借贷诉讼环境的第一道防线

  在立案阶段,余姚法院会要求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签署一份诉讼诚信承诺书,上面明确载明不得采取的失信行为及可能面临的惩戒措施。庭审中,要求当事人当场宣读诚信承诺书,并就今后的诉讼行为进行保证,一旦存在不诚信诉讼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该机制的建立,促使当事人在了解相关法律风险和后果的基础上,形成了严肃对待司法诉讼的自觉。2018年以来,已有17100个案件的当事人签署了诉讼诚信承诺书,其中,有150个民间借贷案件的原告迫于心理压力,在开庭前向法院申请撤诉。

  建立司法递进式惩戒机制,是净化民间借贷诉讼环境的第二道防线

  余姚法院专门制定《诚信诉讼管理规定》,对民间借贷领域的25类失信行为予以细化,对不同程度的失信行为分别采取训诫、曝光、罚款、拘留和移送公安侦查等措施。《规定》还强调了法院对于失信行为的审查力度,对于存在不诚信诉讼嫌疑的案件,采取传唤当事人到庭、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等措施进一步查明。一旦查明属于不诚信诉讼行为,对于申请撤诉不予准许,同时从严惩处,以形成打击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的高压态势。

  2017年以来,该院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共对12人予以罚款、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规制职业放贷行为,是净化民间借贷诉讼环境的第三道防线

  近年来,职业化放贷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日趋显现。批量起诉、高额利息、格式借条、放贷营生,这些都成为职业放贷行为的“代名词”。在审理该类案件时,该院往往会加大对涉诉被告信息的采集力度,引导鼓励被告积极应诉,强化实质性诉辩对抗。在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基础上,该院综合运用依职权调查取证、关联案件检索对比等方式加大对证据和事实的审查力度,从而全面查清案件事实。

  与此同时,该院逐步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2018年12月,该院向社会公布首份职业放贷人名录,对12名职业放贷人的地址、年龄、近三年的涉诉案件数量以及诉讼标的额进行曝光,并向公安、检察机关通报,标志着该院向社会释放出将从严规制职业放贷行为、严厉打击民间借贷中不法行为的信号。

  据了解,该院将定期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报“职业放贷人”名录,并完善与其他部门的协同治理机制,对不诚信诉讼行为从严惩处,一旦发现犯罪线索,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在筑牢“三道防线”的基础上,余姚法院持续加大对打击不诚信诉讼的宣传力度,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典型案例,对不诚信诉讼案件进行全媒体报道,对企图通过该类行为谋取不当利益的当事人给予警示,在全社会形成打击不诚信诉讼行为、净化诉讼环境的良好舆论氛围。(记者 余宁 通讯员 卢文静)

责任编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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