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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 禁止对保健品评比、评优
发布时间:2019-01-09  来源:人民网

  北京1月8日电(董童)据新华社消息,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召开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会上表示,禁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保健品进行评比、评优等活动,违者坚决依法追责。

  “要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防止死灰复燃。”张茅说,近段时间,“保健”市场暴露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制假售假等一系列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社会舆论反映强烈,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要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搞运动式执法,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参加“百日行动”的13个部门还包括:工信部、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健委、文化部、公安部、住建部等。各部门在会上对“百日行动”作出部署。工信部门表示,建立健全24小时机制,及时处置网络违法活动,严查利用骚扰电话进行保健品推销。民政部门将重点对养老服务场所和设施进行排查,严禁假借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保健品推销。商务部门将严格直销行业市场准入,整治直销市场秩序。旅游部门将重点查处利用低价旅游推销保健品的行为。卫生部门将严厉查处各种假借健康讲座进行免费体检、以中医预防保健名义进行非法诊疗、无证行医等行为。

  张茅指出,13个部门联合部署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涉及行业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的职责,必须强化协同联动,以最大的力度、最有效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治格局。为此,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宣传报道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整治信息报送制度,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全国一盘棋”。深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百日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为促进保健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18年底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电话营销行为管理的公告》,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把电话营销列入保健食品日常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电话营销行为。重点加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加强征信管理,建立信用档案,根据电话营销监测和消费者投诉等情况,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电话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监管“黑名单”,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责任编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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