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是5.8万元执行款和罚款,我来替我爸付钱,快把我爸放了吧。”10月6日一大早,一位年轻女子带着哭腔来到法院央求法院执行人员。待收款手续全部办妥后,执行人员便前往拘留所办理了解除拘留手续。
记者近日在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走访了解到,盘山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司法拘留执所化解对接机制,对有执行可能性的案件进行执所联合调解,效果显著。
文中开头的被执行人韩某某、韩小某系父女关系。韩小某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上法院,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韩小某及案外担保人韩某某共同赔偿原告4万元。然而,经法院调解后,韩某某父女却找不到踪迹。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月3日,经申请人提供,韩某某在老家盘山县胡家镇,执行人员遂将韩某某抓获。但面对执行人员,韩某某采取不反抗、不配合的态度,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盘山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日。
随后,执行人员主动联系拘留所矛盾化解工作室,将相关案件信息详细地通报给调解员警官,由其约谈被执行人。
韩某某来到调解室,仍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韩某某,按法律规定,如果你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可以按拒执罪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到时候就不单单是拘留15日这么简单了?”
“什么,还要判刑,我不希望这辈子留下什么污点……”
一番艰难的工作后,韩某某要求与家人联系,筹钱履行执行款。
打完电话,韩某某苦笑着对警官说:“以为法院找不到人就拿我没办法,没想到现在逾期履行,执行款由4万元变成了5万余元。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记者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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