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媒体披露的“臭味盐”问题,河南省盐务管理局6日通报称,对涉事相关责任人实施追责,并对全省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6日召开该省辖市、县盐业局长会议指出,根据国家督查组要求,对涉事企业前期已采取的查封、封存、下架、召回、暂扣食盐生产、批发许可证的基础上,联合平顶山市政府,依据法规从快从重处罚涉事企业,同时启动追责机制,依法依规对涉事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人实施追责。
河南省盐务局已下发紧急通知,责令涉事的平顶山神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将销售到省内外的7000吨左右食盐进行召回,于10日内完成。
上述涉事企业所在地系“中国岩盐之都”平顶山市叶县,当地盐储量多达3300亿吨。近期,媒体报道了平顶山个别公司所产的食盐有异味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中科院、郑州大学等科研机构分析,河南省食盐个别生产批次的异味来自丙酸、丁酸等脂肪酸。异味由隐藏在岩盐矿床中极少量的丙酸、丁酸、异戊酸、己酸等短链脂肪酸形成,食盐中异味源含量极微但仍会使消费者产生不悦的臭味感。虽然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但其产生的异味会使食盐的感官指标不合格。
此间,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联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机构组成督察组,赴河南省专项督察异味食盐问题。
河南省盐务管理局通报称,从5月6日起,在全省迅速开展食盐质量安全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制盐企业、食盐批发企业、大型超市、零售商户、集体食堂和农村偏远市场,对盐业违法案件依法从快从重查处。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记者 董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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