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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整顿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时间:2017-09-11  来源:法讯参考

  目前,黑龙江省正在大力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全省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自然引起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一时间成为社会焦点、热点的话题。在交警内部,一场纪律作风建设的大学习、大讨论、大整改活动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队伍建设是根本,纪律作风是保障。交警是公安机关直接面对群众的一个大警种,其执法水平、执法质量以及队伍整体形象,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必须把解决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定格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必须坚持以“预防腐败风险、破解管理难题、补齐问题短板”为核心,细化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模式、强化监管手段、狠抓日常管理,坚决遏制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的蔓延,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及基层公安党委加强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策部署,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查摆交警执法突出问题,研究具有可操作性、制约性、长远性的整改措施。只有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下猛药、去沉疴、显生机,全方位整治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才能进一步优化社会发展环境,也才能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的必要保障。

  一、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紧紧围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目标,坚持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并重,不断提升公安交管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水平,有效维护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尤其是在新时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龙江公安精神引领下,广大交通民警胸怀全局、勇于担当,冒风雨、战酷暑,迎雾霾、斗严寒,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挑战,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考验,用实际行动铸就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铮铮誓言,树立了交通警察良好形象,赢得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实践证明,全省公安交警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关键时刻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党和人民群众信赖的队伍。

  但是,近两年以来,全省连续发生涉及交警执法的“大、恶、丑”舆情事件,有的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引起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及社会各界高度

  关注。媒体曝光的问题虽然不具有普遍性,但也绝不是个别现象,有的地方、有的问题可能更加严重。突出表现为:

  一是在机动车管理方面,有的对群众办理业务冷横硬冲,有的违规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有的不按规定现场监督解体报废车辆致使总成或零部件重新流入市场;有的违规远程查验机动车,甚至与安检机构、非法中介串通,使用同类型车辆替检、擅自减少检验项目、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等问题时有发生。

  二是在驾驶人考试方面,有的违规为驾校增加考试预约名额;有的对驾驶人考试环节放松监管,擅自降低考试标准、减少考试项目、增加考试机会,放任安全员、教练员直接上车或在场外对考生进行违规指导;有的经常以系统故障为由刁难驾校和考试企业,不及时受理约考、出证等驾驶人考试业务。

  三是在交通违法处理方面,有的非现场执法信息录入不规范,证据审核把关不严;交通违法记分相关规定不落实,该记分的不记分,不该记分的却被记分;有的在全省集中开展违法处罚记分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后,仍然买分卖分、违规清分。

  四是在交通事故处理方面,有的接受事故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宴请、礼品、礼金,办人情案;有的对几乎相同的事故,处理畸轻畸重;有的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对不该扣留和检验鉴定的事故车辆乱扣车、乱鉴定,久拖不放;有的仍在纵容相关机构违规收取停车费、救援费、检验鉴定费。

  五是在路面执勤执法方面,有的放任甚至指派交通协管员直接从事执法活动、作出处罚决定;有的执法随意性大,对执法对象、违法行为进行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更有甚者,个别领导、个别民警直接或间接充当客货运输企业、个体车主的“保护伞”,收受“保护费”;个别民警借整治酒驾之机,对醉驾、酒驾违法犯罪行为人收钱放人、包庇犯罪。

  以上是全省交警系统在执法方面暴露出来的比较突出、比较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地市级交警系统重要部门、重要对象是重灾区,个别支队的领导甚至是一把手及负责车驾管的主要负责人被绳之以法,成为人们唾弃的阶下囚,辜负了党和人民的培育,玷污了人民警察不可亵渎的神圣称号,令人无比心痛。深入剖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领导同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规范执法建设上“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对违法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及时提醒和纠正;有的怕得罪人、怕告状、怕丢票、怕丢帽“四怕”思想严重,对违法违纪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选择性失明”;有的自身不干净,怕“拔出萝卜带出泥”。

  二是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有的地方理论学习走过场,思想教育空对空,对民警思想动态缺乏有效把握,少数民警在拜金主义思潮影响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抵制不住压力和诱惑,违法违纪;个别民警心存侥幸,面对反腐高压态势不收敛、不收手,大搞权钱交易。

  三是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贯彻公安部、省厅及交警总队的决策部署时,不同程度存在上热、中梗、下冷问题,执行力层级衰减,各项工作措施没有推进到“最后一公里”,个别基层单位和一线交警对上级工作要求和规定不了解、不掌握、不执行。

  四是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有的地方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执法监督机制尚未有效建立;有的地方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监控中心建设滞后,个别监控系统形同虚设,对异常业务、违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预警和纠正;有的地方不执行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不能真正实现执法全程留痕。

  五是执纪问责不到位。有的地方执法检查、过错追究制度不落实,对交警违法违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强调客观原因,搞下不为例,或避重就轻搞变相处理,难以形成震慑;有的甚至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态度,千方百计“捂盖子”,想方设法“擦屁股”,以致恶性循环,形成“破窗效应”;有的地方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得过且过,问责短路、追究乏力、隐性失职,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这些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再任其发展下去,必将严重阻碍公安交管事业的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降低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严重损害党委政府的形象。除此之外,由于受社会大环境以及民警本身素质高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有的交警系统虽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却也出现了个别交警一般违纪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宗旨意识。个别交警群众观念淡漠,淡忘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摆不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部分交警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教育,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把一般程序处罚擅自改为多个简易程序降格处罚;对部分交通事故处理未按程序及时调查取证,责任认定有偏差。

  三是主体执法不规范。由于交警警力严重不足,且队伍整体年龄偏大,在路面查处违法行为中,正式民警不能亲力亲为,经常坐在车内或不在现场指挥交通协管员执法,交通协管员私自拦车检查、收取证件、处罚违法。显失公正,对外来车辆的轻微违法态度粗暴、简单,对 “特权车”、关系车、熟人车的交通违法熟视无睹或查而不处、或降格处罚。

  四是服务意识较差。少数交警在执勤执法中缺乏足够耐心,说话随意,对当事人冷、横、硬,不使用规范文明用语,态度粗暴,忽视执法告知,致使当事人在接受处罚后对交警存在怨言,甚至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

  五是能力素质偏低。少数交警及协管员面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积极主动思考对策,不钻研业务,年龄大的学不会,年龄小的不愿学,“坐、等、混、靠”的思想较重。

  六是缺少有效监督。日常的监督执纪部门缺少对交警“八小时之外”的有效监督,致使个别民警及协管员在工作期间表现中规中矩、合乎标准,但在个人休息闲时间表现随意,言语、行为失当,接受吃请,出入娱乐性场所,甚至参与赌博。

  从暴露出来的执法问题及纪律作风上存在诸多瑕疵看,凸显交警在队伍日常管理建设上还存在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系统。缺乏积极的应对策略,思想教育、理论学习走过场,只片面强调完成工作任务,满足于单一的说教,没有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标准,忽略对交警思想动态的深层次把握。对交警“八小时”以外生活不管不问,对一些容易出问题的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盯得不紧,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沟通。

  二是监督管理机制执行不畅通。监督渠道不畅通,存在“家丑不外扬”思想,排斥和抵制外部监督。内部求稳,发现问题不及时制止纠正,而是想方设法掩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监督制约形同虚设。

  三是“一岗双责”落实流于形式。重业绩,轻纪律,在队伍管理上却不敢面对具体的人和事,习惯做“老好人”。怕得罪人、怕告状,对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息迁就,导致交警违法违纪问题一再发生。

  四是警力严重不足。基层交警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大量非警务活动削减了一线路面警力,致使一线交警长年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得不到休息和调整,产生厌战情绪,消极应付,导致队伍整体战斗力下降。

  五是执法环境差。说情风严重,特别是职能要害部门和上级领导的说情使一线交警难以公平、公正执法。少数交警特别抵制不住压力和金钱诱惑,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蚊子”一起打;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信心。因此,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将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工作要求上来,迅速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深入推进整治活动全面展开,认真解决交警执法突出问题,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执勤执法更加规范,公平正义得到彰显,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措施,从严整治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

  要解决当前交警系统执法突出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公安交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

  向、底线思维、标本兼治,从治标入手,以治本为主,按照“严细实、全覆盖、零容忍”要求,传导从严压力,强力正风肃纪,注重案件查处,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规范执法,切实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二是加强执法技能培训。按照面向实战、讲究实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车管、驾管、秩序、事故、法制等重点岗位执法特点以及易发生的执法瑕疵和问题,采取专题讲座、旁听庭审、以会代训、以考代训等多种形式,突出抓好法律知识和岗位技能专项培训,持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三是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大力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龙江交警精神,深化向牟清元、刘国瑞同志学习活动,培养选树一批业务岗位能手和执法标兵,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交通民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激发争先创优、敬业奉献的内在动力。

  四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集体上廉政党课、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等形式,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剖析违法违纪的根源,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使交通民警认清违法违纪的严重危害,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健康“六本账”,自觉坚守清廉履职、公正执法的底线。在办公场所设立规范、廉政执法宣传栏,选取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等媒体随时为交警和协管员敲响警钟,发挥好警示与教育的作用。

  五是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加强交警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廉洁从警意识教育和培育,自觉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以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的形象为交警树立标杆、做好表率。

  六是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加强对公安交警队伍纪律作风的明查暗访,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把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责任,重点加强窗口单位和一线执勤执法岗位的监督及交警“8小时”外监督管理,确保队伍

  不出问题。

  七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实现党规党纪、政规政纪和警规警纪学习长期化、制度化,增强规矩“底线”意识、纪律“红线”意识;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汇总信访投诉、监督举报、卷宗评查、舆情聚焦等情况,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监控重点执法场所,预警异常管理数据,使权力在“无缝隙”监管下运行;健全岗位交流机制,以车管、驾管、违法处理等岗位为重点,民警工作满三年的,部门领导工作满四年的,必须定期交流岗位;健全问责惩处机制,规范违法违纪问题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工作流程,形成完整责任体系链条,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健全从优待警制度,从关心交警的思想意识入手,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了解交警的思想状态,及时帮助解决民警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丰富交警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各项警营文化活动,激发交警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弘扬队伍正能量,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袭,营造风清气正的警营氛围。

  八是建立队伍隐患排查分析机制。加强重点岗位、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违纪违法苗头的交警和协管员,要立即采取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调整岗位等形式,及时消除隐患,防止问题演变扩大。

  九是加强违纪违法查纠力度。针对执法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完善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对执法中的薄弱环节和容易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避免人情案、关系案、冤假错案发生。抓好中层干部管理,落实定期交流制度,重要岗位和窗口单位定期轮岗交流,切实从严查处隐藏很深的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追究部门领导和内部纪检监察机构失责问题。

  十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主动邀请社会各界群众作为执法监督员对交警执勤执法进行全方位监督,通过征求意见、走访纳谏等形式,及时了解广大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多层次征求办事群众对窗口服务、事故处理、路面纠违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认真查处,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办案水平。

  三、狠抓落实,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全省开展从严整顿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暨交警队伍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是一个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过程,关键在于痛下决心、刀刃向内、强化执行,拿出不落实到位不撒手、不抓出成效不罢休的韧劲,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跟踪问效,确保为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级公安机关成立由党委主管交警工作的领导为组长,政工、纪

  检、督察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整治交警队伍纪律作风专项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坚持常年落实落靠责任,层级传导压力,有序推进各项整治措施落地见效。

  二是责任落实要到位。各级公安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交警队伍;主管交警工作的党委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组织领导之责、学习教育之责、监督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纪检、督察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交警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持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三是执法保障要到位。要建立健全完善车辆和驾驶人业务管理制度建设,强化交警执法办案区功能,建立执法记录仪信息管理系统,配齐执法记录仪等单警装备和安全防护设备;严格落实交警系统从优待警十项措施,突出抓好交警休假体检、执法权益保护等工作,特别是要强化舆情引导,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和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交警的职业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不断增强交警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是督导检查要到位。各级公安党委要建立包保督查工作机制,抽调纪检、督察、交警部门精干力量组成联合工作组,对交警和协管员日常执法执纪实施不间断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导检查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以暗访为主、明察为辅,加大督导检查的频次,收集证据、找准症结、强化追究、督促整改。对问题凸显、反应迟缓、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要派驻工作组实施蹲点督办,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问题整改,促进交警队伍纪律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从源头彻底解决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

  总之,要彻底解决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中央、省委、公安部、省厅党委、地方党委及基层公安党委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引领,紧紧围绕维护全省社会大局稳定这个中心任务,锲而不舍、循序渐进把交警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透,坚持严字当头,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始终绷紧加强队伍管理这根弦,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以铁的班子、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交警队伍,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提供坚强的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过硬的纪律作风、崭新的精神风貌接受党委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检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包良玉  张松军 李宝 )

责任编辑:包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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