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3日电 (记者齐志明)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将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方案明确五类治理内容: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12月31日前,各地完成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隐患排查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直至整改到位。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根据投诉举报和抽检等情况,国务院食安办将联合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和行业组织,组织对重点地区检查。对发现市场混乱、治理措施不力的相关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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