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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检方批捕“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人民网

  北京11月29日电 据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11·13浙大女生被害案”犯罪嫌疑人熊某批准逮捕。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于11月24日受理该案,由叶玉秋副检察长承办。犯罪嫌疑人熊某被抓获后,叶玉秋副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查看现场,就案件侦查取证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经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熊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1月15日,一则浙大女生外出失联的消息在网上迅速传播。当日深夜,搜寻人员在西湖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发现了报警失踪人员谭某,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11月17日,在桂林警方的配合下,杭州警方在桂林市全州县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熊某。

责任编辑: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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